关于电子商务平台食品安全监管和处罚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十二号表示,如果生产者和经营者一年三次受到行政处罚,市场监管机构可以下令停产停产,直至吊销许可证。
国家新办公室十二号定期举行国务院政策通报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美军和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建立坚实的制度基础、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有记者指出,近年来,一些电子商务平台经常在食品销售中发现问题,对存在诸多问题的电子商务平台是否有进一步的监管或处罚措施?
孙美君回应说,食物安全监察及抽样检验是监管当局侦测风险、消除隐患及确保所列食物的品质和安全的重要规管手段。在抽样调查方面,2015年食品安全法设立了专门一章对抽样调查进行规范。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完善了检验依据、补充检验方法、复验程序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发布了食品安全抽样调查管理办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对抽样程序和检验处置有详细要求,并建立了专门用于网络抽样调查的神秘购买者制度。
孙梅君说,从这些年的运行来看,实施食品安全抽查管理办法和查处网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效地遏制了农业、动物、标准过高的问题,也有效地遏制了互联网上第三方平台主要责任的落实。
孙美军说,关于抽查资料,国家市场监督局每周二向社会公布,使这些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受到社会监督,并促使消费者购买这些不合格产品,采取相应措施。
关于部分网上商铺反复查处、屡次违规的问题,孙梅君强调,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了行政累犯制度,如果生产者和经营者一年三次受到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责令生产停业,直至许可证吊销;同时,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这种屡屡违法的行为被明确认定为严重情况,并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此外,孙梅君还表示,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如果网上食品经营者多次违法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市场监管机构也可以与平台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访谈。